上海著名律師鄭恩寵24號接受本台採訪時說,土地腐敗問題是中共體制腐敗的死穴。近日鄭恩寵和一些上海拆遷戶聲援一份給全國人大的動議書,其中要求質詢中國地震局在汶川大地震中的責任,他們同時要求全國人大質詢和調查9千億土地出讓金的去向。鄭恩寵說,根據國土資源部等官方報告,中國近年各級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讓金是九千億。他解釋土地出讓金的含義說,中共的土地制度是一個壟斷性的,所有土地都是國家的,不允許私人佔有。從90年代以後,土地允許轉讓給開發商,而後賣給消費者,消費者對這個房屋只有70年土地使用權。所謂土地出讓金就相當於這70年的租金。而在政府對開發商收取土地出讓金的過程中就出現了權錢交易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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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土地可以賣給你10個億,也可以免費贈送給你,那麼嚴格講贈送給你的話,往往就不是白白贈送的啦。
就比如說我這個土地送給你周正毅40個億,周正毅最起碼你給我20億相等的房屋,給我們幹部居住,所以說在陳良宇的案件當中,他給父親買了套房屋少付了大約80萬。
鄭恩寵說,如果按照陳良宇案件的量刑標準,上海70%的官員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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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按照陳良宇判案的標準,按照申花集團董事長郁知非的判案標準,他的房屋少付90萬,他判4年,那麼我可以明確的講,上海局級以上的幹部包括副市長一級,70%,處級幹部的50%都要坐牢去了。
開發商用賄賂官員的方式偷逃應付給國家的土地轉讓金,政府則偷逃應支付給拆遷戶的土地轉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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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說一套房屋值100萬元的話,從理論上來講,土地的開發費用,土地出讓金,就是土地的成本價,占總的成本價的25%∼30%,也就是說我拆遷居民拿到50萬的補償,應該是拿到100萬的補償,但是土地的部分不補償給我,我只拿到50萬。然後我拿著這50萬去市場上去買房屋,即使我能夠買到50萬的房屋,但是50萬里面又投了25%的錢去買了這70年的土地出讓金,就是我原來的土地出讓金給開發商收走了,我買另外一個土地的時候,另外一個土地開發商又把我收走了,這樣我損失了兩次,
鄭恩寵說,各級政府徵收的9千億土地出讓金的去向,必須向公民交待。土地出讓金的涉及面比汶川大地震更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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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遇到征地的農民,每年遇到拆遷的居民,每年花血汗錢去買房子的公民,他們就在吃大虧啦。這樣一個群體,我估算每年有2000萬人,土地被征了,房屋拆遷要給補償你沒有給的話,每年2千萬人對你這個社會仇視了,非常仇視,那麼你自己不是挖了一個墳墓嗎?
鄭恩寵說,土地腐敗是關係到中共生死存亡的問題。根據國家審計署的一份報告,它追查了從2004年到2007年,11個省市,包括上海市的土地出讓金的情況,發現800個億出現了問題。這11個省市,每年政府財政收入的26%來自於土地出讓金。而參與起草報告的一個中國社科院學者說,26%是平均數,在沿海大城市這個數字達到70∼80%。也就是說,中共政府在依靠炒賣土地維持生存。
鄭恩寵說,現在中共處於兩難境地。在工業和農業都無所作為的情況下,政府要依靠炒賣土地維持收入,而如果繼續下去,受損害的老百姓就要揭竿而起。中共只能得過且過。鄭恩寵認為,對於土地腐敗的問責起到的效果,應該超過汶川大地震的問責。
以上新聞由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記者秦越,餘音採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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