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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集-律師的使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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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長度:10分4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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蕩濁正氣揚 新年新氣象 聽眾朋友大家好,我是希緣,情繼續收聽高智晟文集 《神與我們並肩作戰》的第十二篇:律師的使命
一、律師應該有哪些使命
律師使命有兩種存在狀態,即理論方面的律師使命和現實中的律師使命,理論方面的律師使命即是,維護人權、憲政、法制、維護社會正義等,這實際上是全球律師天然的行業使命,我國律師法第一條實際上對律師的理論使命有簡單概括,即:「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理論上,我國律師的法律使命較國際傳統意義上的律師使命相比還有些差別,諸如在維護憲政和人權方面,至少在理論上沒有明確說這是律師的使命,這當然不是說立法者刻意決心不允許律師靠近維護憲政及人權的蒼桑正道,這實際上是極具中國政治文化底蘊特徵的思想使然,可能有人會反對我這種觀點,傳統中國的一切,都是政府替人民當家作主,一方面,政府會非常自信,當然也是非常主觀地就憲政問題、人權問題在制度上作出完全有利於政府的安排,統治者無疑會認為,其安排的憲政制度、人權機制制度是不會有什麼瑕疵的,既然有主人作主,那麼就會有由主人安排好的機制來保障憲政及人權機制在合理性方面會永保青春,無需一個非國有性質的行業去礙手礙腳。
現實確係如此,那麼,是不是說中國律師就與憲政和人權的維護無緣,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的實踐中是不是就不含有對憲政和人權維護的因素,這實際上要依賴於法律,看現行基本法律在維護和實現憲政及人權方面承載了什麼義務,律師實踐法律方面賦予的使命主要武器是什麼,理論上講應當是事實(這裡指的是法律事實)、法律技術和程序,這時律師的直接需要就是盡一切文明及合法手段尋求有利於委託人的有利結果。律師執業有時很有趣,他有時為了獲得有利於委託人的裁判結果,他可能會攻擊不排除國家在內的一切可能遲滯或阻滯他實現目標者,但這種阻滯因素必須是確有可批判的因素。
從維護公平及社會正義的角度而言,律師在刑事辯護中的地位及角色尤顯突出,訴訟具有雙方對抗的明顯特徵,這種對抗在民事訴訟中訟爭雙方在法律上處於平等的地位,而刑事訴訟則不然,它是國家和個體之間的對抗,對抗雙方這種力量對比的懸殊程度可想而知,對抗的形式上的不公平還體現在,力量本來極弱的一方還要被鎖住手足,剝奪人身自由,而另一方則是擁有軍隊、警察、檢察官、法院及規模漫無邊際的財產基礎,律師的介入實際上可使國家權力得到應有的遏制.
中國律師的另一個使命是我自己根據多年的實踐找出來的使命,這個使命就是為生存故,為安全故的經營使命,據此,下面講另一個話題。
二、中國律師現狀及其對律師使命的影響
前些日子應邀參加了一次「民營經濟與法律保障」研討會,但研討會最終變成了對律師行業的「聲討」會。會間,發言的民營企業家使用頻率最高的一個詞即是「現在的律師在訴訟中只剩下了拉關係的作用」,由於會上具有律師身份者僅我一人,一些民營企業家與我素有往來,於是在發言的時候無不安慰道「高律師,我們必須承認你是位好律師,但現在打官司最沒有力量的就是好律師」,言辭灼人,但觀點卻不會令人驚悚!作為訴訟律師,這些也正是我刻骨銘心的感受。諸如我經過過的「可控硅資產權屬訟爭案」中一審我是大敗,具有戲劇性的是,在庭審中,包括《人民日報》在內的十數家媒體的旁聽者,都認為我的委託人必勝無疑。後來是在連承辦法官都不知曉的情況下,判決書就已經出來啦,我的委託人的廠長長的是又小又瘦,後來人們每每問及本案敗訴的原因,我無一例外地告訴對此問題的關心者,因為高廠長太瘦啦!
我國的律師數量已達十數萬,逐年在增加的數量卻並不意味著我們這個社會擁有了越來越多的正義,律師作為獨立的社會行業,即使不算古希臘、古羅馬的萌芽時期,西方律師業的產生也有近三百年的歷史,實際上在古羅馬時期,律師制度已成為維護民主制度的重要力量,西方承繼並發展了幾近臻於理想的現代律師制度。但在迥異於西方的文化及體制背景下,律師制度被引進中國時即就變了樣,其中的發展也一言難盡。一九五七年後,肇因於當時盛行的法律虛無主義,原本脆弱的律師制度被徹底的摧毀;七九年恢復律師業後的發展可謂步履蹣跚,至八五年數量尚不足一萬人,八五年後律師業才得到了一定的發展。一個法治社會,律師是有使命的,就是維護人權、憲政、法治及維護社會正義,但實踐並完成這些使命並不僅僅是有了律師行業即可,一種確保律師能夠獲得完成或完善上述使命的力量及辦法的制度尤為重要。我非常感慨,什麼時候國家及政府成為律師追求公平和正義的同盟軍而不再是律師的鬥爭對像時,那是多麼令人愜意。律師業現在確實存在危機,首先是社會對這一行業的信任危機及據此波及的發展及生存危機,其深厚及寬泛的誘因沒有人能夠一言蔽之,行業自身對責任的角色錯位認識以及行業責任角色認同感的大面積頹廢是上述危機出現的原因之一,但不應是首要及主要原因,但它卻是被批判的主要對象,普天之下,律師對民主政治及社會正義擔當著天然的職業道義,惟時下的中國律師不諳此道?惟時下的中國律師將攫取銀兩奉為圭臬、滿腦淫浸的是唯利的思想、如此慵惰、這般懈怠自身行業形象以至短視到了不別皂白自毀前程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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