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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中國 你必須知道的陷阱】 第10集-銀行掠奪台商存款  Real Player格式Windows Media Player格式加入自由串聽節目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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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長度:17分30秒 下載mp3


投資中國 你必須知道的陷阱  封面圖片陷阱十 銀行掠奪台商存款

搶銀行,古今中外時有所聞,沒什么了不起。銀行搶客戶,大概沒有聽過吧!應該算是奇聞,但不要懷疑,確實發生在「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下,而且不是偶發事件。更奇特的是,中共當局不處理!

大家都說中國處處是商機,那有沒有陷阱呢?對有興趣去中國投資的朋友,我們特別製作共十二集《投資中國 你必須知道的陷阱》系列節目,俗語說得好,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我們請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博士,來談一談投資中國有那些陷阱,如何避免踏入陷阱,歡迎收聽第十集《銀行掠奪台商存款》。我是李陵,高理事長請與我們談一談今天的主題。

搶銀行在美國西部電影裡是經常發生的情節,在台灣搶銀行李師科算是第一位了,現在在台灣搶銀行搶保全也時有所聞,但我敢打賭你沒有聽過銀行搶客戶的事,但這些奇聞確實發生在去中國投資的台商身上,我的會員中就有五件銀行侵佔台商存款的案件,因為手法太粗糙了,簡直同搶劫沒有兩樣。所不同的是:搶銀行的得手後都逃之夭夭,而搶台商存款的銀行行長與職員卻不用逃,因為你對他們的犯罪行為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理事長,這樣的指控太嚴厲了吧!有具體的案例嗎?
到銀行存錢如羊入虎口 有去無回
比如有一位廣西北海市的台商曹先生,在中國建設銀行北海分行前後存入兩筆錢,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七日存了三百五十萬人民幣,一九九六年七月四日存了三百萬人民幣,都是九個月的定存,年利率百分之七點二,取得了兩張【定期整存整取儲蓄存單】,存單上有中國建設銀行北海分行民航分理處的印章、承辦員簽字及民航分理處負責人印章。可是過了九個月,定存單到期了卻提不到錢。

啊!我剛剛還想,利息好高,沒想到這么快,本金都不保了,銀行有什么理由不付錢嗎?
銀行不承認有這兩筆存款,所以不付錢。曹先生經過多次協商無效後,只好向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在法院,銀行表示沒有侵佔客戶的存款,銀行的說法是,這六百五十萬人民幣並沒有進入銀行的行庫,而是銀行承辦員收到三百五十萬及三百萬定存後,隨即轉存入兩家公司的戶頭,因此曹先生是將錢透過銀行辦事員借給了兩家公司,與銀行無關。更何況曹先生手上的兩張定存單是假的,因為上面北海分行民航分理處的印章是舊印章,當時已經作廢,因此這兩張定存單沒有法律效力。總而言之,曹先生與銀行沒有存款關係。

一個台商到銀行去存款,怎么判斷銀行的印章是舊印章,怎么會知道它已經作廢?如果是私人把錢借給那兩家公司,那幹嗎要透過銀行?還要透過一個不認識的銀行職員?曹先生到底認不認識那兩家公司嗎?
錢是存入銀行的,曹先生並不認識那兩家公司,更從來沒有與這兩家公司或公司的負責人有過任何金錢來往,而且那兩家公司的借款借據是開給銀行的,銀行怎么賴得了呢?

是不是銀行放款不當成了呆帳,所以就想用這種方法叫存款客戶來賠。
曹先生不知道銀行是否真的借錢給那兩家公司,那是銀行內部的事,他也管不著。但是北海中級法院的判決各打五十大板,還是要那兩家已不知去向的公司,共同返還曹先生六百五十萬元人民幣及利息,不能償還部分的百分之四十,由銀行承擔賠償責任,這擺明了就是要賴帳或只還百分之四十。

這樣荒謬的判決只有中共的法院想得出來,中共司法實在太醜陋了!
曹先生只有向高級法院上訴,砸更多銀子搞關係,二OO二年十月十日一份令他興奮不已的判決書終於下來了,銀行必須返還六百五十萬人民幣本金,外加利息及違約金,另外銀行還要返還曹先生先墊的兩次法院案件受理費,而且這是終審判決,不得再提出異議或上訴。

花了三年多的時間,總算討回公道了,咦!你不是說沒有一個台商能討回公道!
我並沒有說錯,確實沒有一個台商能討回公道!這個案子也是如此。
雖然廣西高院的終審判決判曹先生贏了官司,可是銀行照樣不理會,仍然不還錢,曹先生再向北海中級法院提出申請強制執行,不要忘了,北海中級法院曾經做出過不利曹先生的判決,對這次強制執行的申請也不予理會,不過私下表示,如果願意分給他們一半,他們才願意執法。曹先生當然不願意,這樣又拖了一年多。

得分給法院一半的錢才願意執法呀?一半是三百二十五萬人民幣,合一千三百萬新台幣,味口不小耶!難怪聽說,在中國大陸打官司非常花錢?
在中國大陸打官司是非常花錢,這個案子的法院案件受理費一審與二審各五萬三千七百九十五元人民幣,律師費一般是求償金額的百分之四,但台商的案子要百分之八,至少我的律師是這樣對我開價的。另外像打通關結的活動費、公關費就更沒譜了。
司法腐敗 先分錢才執法
高級法院的終審判決,下屬的中級法院卻可以抗命,不答應分一半的錢就不執行,這個中國司法的威信在哪裡呢?
中國的司法不但腐敗而且混亂,司法威信早已蕩然無存。又拖了一年多,到了二OO二年一月十五日曹先生收到廣西高級人民法院給北海中級法院的〝暫緩執行通知書〞副本,意思是說,雖然廣西高級法院對曹先生的定存糾紛案,已經做出判決並已發生法律效力,但是中國建設銀行北海分行不服原判,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高級法院決定複查該案,請北海中院對該判決暫緩執行三個月。其實北海中院在收到〝暫緩執行通知書〞以前,不執行高院判決早已超過十五個月了!

不是說是終審判決,不可以提起上訴的嗎?
你如果是台商或其它弱勢的一方,終審判決當然無法上訴。要知道,在中國「權」大於「法」,有權的人違法是家常便飯。這份〝暫緩執行通知書〞透露出一個重要訊息,它表示有更高權力的人士已經介入,所以高院的態度才會一百八十度改變,償還存款案變成存單糾紛案;不得提出異議或上訴的終審判決,卻能複查;至於中院拖了十五個月不執行高院的終審判決,當然沒有人追究它的行政責任。這就是中共的司法,你說荒謬不荒謬!

聽你這么一說,我才瞭解中共司法的恐怖,也明白為什么沒有一個台商能討回公道的真正原因!
中國大陸有個順口溜:「大盤帽,兩頭俏,吃完原告吃被告,兜裡帶著保險套。」
表示司法官心中沒有是非與正義,原告與被告一視同仁的被敲詐,吃喝之後還得接受性招待,所以要隨時有準備才不會樂極生悲染上性病。
去年曹先生來找我,問我認不認識中共有影響力的高層,我認為中共高層不會出手幫忙的,他們還要靠這些人來維護政權,因此不會擋人財路。我當時建議曹先生開一個記者會,曹先生說:「萬萬不可,我的企業還在當地,我的兒子在管,我開記者會,一定會影響到企業的生存及我兒子的安全。」

六百五十萬人民幣相當二千六百萬新台幣,就這樣被銀行硬吃了,受害台商是一點辦法都沒有,真希望有人願意站出來為受害的台商說幾句話!
追討銀行存款 公安威脅活埋台商
我再談另一位台商存款被掠奪的案子。
一九九五年台商彭先生在廣東東莞市投資,陸續投資了模具、電線、電子、電機四個工廠,用了一千多個工人。其中,模具廠經理梁忠是一個二十七歲的大陸青年,看起來機靈、熱忱並善解人意,彭先生特別欣賞他,一九九六年九月十日他與梁氏兄弟到廣東湛江談生意,在梁氏兄弟的遊說下,將七百萬人民幣轉存入湛江中國銀行赤坎支行麻章興發辦事處,這是一筆很大的錢,因此特別提醒彭先生,如果要提款必須提前幾天通知銀行。過了半年,公司需要動用這筆錢,彭先生就打電話請銀行先備好現金,但銀行卻告訴他,目前資金調度有困難,請他再存半年。

聽起來有點問題。
沒錯,又經過半年,就是存款一年後,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五日,彭先生前往湛江中國銀行領錢,該行副行長告訴他,計算機中並沒有這個帳戶,也沒有這筆金額的存款。銀行的說法是:彭先生曾經來掛失他的存款簿,因此重新發了一本新的存款簿給他,他就用這本新的存款簿把錢全部領走了。但是後來證明,存款簿報失申請書及提款單上的簽字都是偽造的。以前銀行以〝資金調度有困難,要求再存半年〞,為了拖延時間,現在乾脆說已經被領走了,不想還了。

七百萬人民幣的個人存款,對中國銀行湛江分行下的一個小小辦事處,可是一大筆錢,怎么可能有人敢冒充彭先生來報失存款簿?還有這么大的客戶,怎么可能銀行行員會不認識,而銀行主任也不查證!實在是最差勁的謊言。
即使真的有人冒領,那也是銀行的責任呀!怎么可以用這種借口來賴帳!
彭先生的遭遇還不只這樣,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模具廠的經理梁忠帶來三名湛江的公安到東莞,以辦冒領案為名挾持彭先生八小時,以不實的筆錄要彭先生簽字,並要強行將彭先生帶走。所幸員工報案,當地東莞公安局派了大批公安將住所團團圍住,要求放人,湛江的公安卻以人質安危為要脅,彷彿成了綁匪,拒絕放人。雙方堅持各不讓步,湛江公安只有三人,而東莞公安人數與槍枝是他們十倍,最後湛江公安不得不放人。臨走前對彭先生撂下狠話:「如果你不識相還敢亂告,再被我碰到,一定活埋你!」隔天,彭先生趕緊飛回台灣,從此再也不敢去中國。

公安狹持台商,還威脅要把台商活埋,誰還敢待下去啊!
是啊!一九九九年六月,彭先生委託一位縣級政協代表他,向湛江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銀行還錢,拖了二年也不開庭,而這位縣級政協卻被汽車撞死。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模具廠經理梁忠反告彭先生,說曾經投資彭先生的模具廠港幣六十萬元,應分百分之三十的利潤,折合一百八十三萬人民幣,要求利益分配。我們知道梁忠與彭先生的關係純粹只是員工與老闆,根本沒有投資關係,並且中共自己訂的涉外經濟合同法明文規定,不准中國公民入股。模具廠每年賺一個資本額更是毫無根據,所以彭先生認為梁忠要分三成利潤一百八十三萬人民幣是在做白日夢!

後來呢?
二個月後法院就作出判決,雖然中國公民入股外資公司是違法的,但法官說:「梁忠是隱形投資人。」雖然沒有投資證明文件,但法官說:「是口頭協議。」因此法官認定有投資之事實,判決台商必須在三天內清償投資利潤一百四十六萬七千七百零四元人民幣,並且立即凍結被告彭先生的銀行存款,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結果查封了彭先生的四個工廠,造成上千名員工無法工作。

彭先生的追討存款案一拖就三年,自己受到被活埋的威脅,幫他的人還莫名其妙的被撞死。而誣告彭先生莫須有的案子二個月就判決並執行完畢,中國大陸的司法真的太可怕了!
彭先生追討存款至今已快八年了!他還是不死心,多次試圖透過與中共高層關係良好的台灣退休將領及檯面上的政治人物,又透過中共國安及武警的關係,還透過兩岸的律師,通通都沒效,只是冤枉花掉更多的錢而已。

主持人:謝謝理事長為我們說明「銀行掠奪台商存款」陷阱下這些怵目驚心的案例,《投資中國 你必須知道的陷阱》就為您進行到這兒,下一集節目還要為大家分析投資中國的案例,請繼續收聽!


本系列文章及錄音轉載自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出版
高為邦博士著作 「投資中國你必須知道的陷阱(附光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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