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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中國 你必須知道的陷阱】 第5集-假借據 真要錢  Real Player格式Windows Media Player格式加入自由串聽節目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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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中國 你必須知道的陷阱  封面圖片陷阱五 假借據 真要錢

借據是真是假?法官說了算!合不合情理沒有關系,合不合法律不重要。
法院不是伸張正義的地方,法院講的是實力,臺商必須要有這種認知。

大家都說中國處處是商機,那有沒有陷阱呢?對有興趣去中國投資的朋友,我們特別制作共十二集《投資中國 你必須知道的陷阱》系列節目,俗語說得好,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我們請臺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博士,來談一談投資中國有那些陷阱,如何避免踏入陷阱,歡迎收聽第五集,《假借據 真要錢》。我是李陵,高理事長,請與我們談一談《假借據 真要錢》。

貴賓變囚犯 從中國出逃
我們來談一下林志升大陸興辦學校的遭遇,這是一個有名的案例,他自己寫了一本書,書名叫做《從中國出逃》。
林志升從高雄醫學院藥學系畢業后,就進了補習班,成了補習班名師,后來自己也開了兩家補習班,賺了很多錢,他一直覺得他對教學有獨到之處,經過他教過的學生能考上理想的大學,使他感到非常有成就,因此一直有興辦正式學校念頭。

所以他去大陸辦學校了?
是的,一九九一他與上海交通學校合辦了一所上海太平洋職業技術學校,但后來才知道畢業生不準考大學,更糟糕的是他沒有人事主導權,因此曾多次與官方起沖突,最后決定停辦,前后三年損失了三千萬人民幣.。他興學的故事被《解放日報》及《人民日報》大篇幅的報導,收到很多各地的邀請函,請他去辦學校,其中一封來自成都,寫了八頁,非常誠懇,他決定去成都訪問!

在上海損失了三千萬人民幣,應該知道小心了!
他想只是去看看,沒想到他受到空前的歡迎!

喔!是怎么樣空前法?
一九九四年他去了成都,飛機一到機場,成都市長王榮軒親自登機迎接,成都市十二位一級主管在機場出口列隊鼓掌歡迎,小朋友獻花、獻吻。出了機場,排場更大,十輛公安車開路游行,林志升與王市長同坐緊隨在后一輛黑頭車,王市長熱情地表示:「我們會盡一切努力來完成你的興學夢,你可以完全依你的方式辦學,我們決不干預,上海的事不會在這里發生,請你放心。」

經過這樣的歡迎場面,林志升一定很感動吧!
沒錯!當年他就買下長滿雜草已經停辦的匯德中學,改名為成都太平洋學校,一九九八年他又買下經營不下去的嘉好實驗學校,一九九九年創辦恩立德學院,是所大學,二千年成立星星外語學校,是所貴族幼兒園。這是他的輝煌時期,由于他非常懂得如何培養一二位學生考上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名校,提高知名度,帶動整個學校的升學率,即使一年學費高達二萬,學生還是搶著來報名。這個時候他幾個學校的學生已有二千多。

哇!如果2萬人民幣乘上二千人,一年有四五千萬人民幣的收入耶!
當你開始賺錢的時候,麻煩也跟著來了!一九九八年買下嘉好實驗學校,一共花了三千二百萬人民幣,八百萬是給創辦人鄒嘉的,二千四百萬是創辦人鄒嘉欠下的債務,到了二千年這些債務也早已還完。可是此時又出現一些小的借據,而創辦人鄒嘉卻避不見面,不還錢就大吵大鬧,學生無法上學,政府要林志升息事寧人,先付借款,以后再向鄒嘉要錢。就這樣陸陸續續又多付了一千五百萬人民幣。

一千五百萬人民幣不少錢呀,這些債務有記錄可查嗎?
這時出現的債務都無記錄可查,但人家有借據呀!有一天一個姓楊的拿了一張三百八十萬人民幣的借條要求還錢,也提不出這筆巨款是從那一家銀行提領的或匯款記錄,他說:「我是從床鋪底下拿來的現金,你管得著嗎?」林志升當然不肯還,對方告到法院,法院判決林志升必須還錢。到了開學注冊時,來了七、八個法官及法警,強行拿走了三百多萬人民幣的學費!學生家長與法官公安還打成一團。

這真的是假借據真要錢的實例呀!
后來部分家長被有心人煽動,認為學校要垮了,要求退學費,但錢被法院拿走了,沒錢退,家長及一群肇事者將學校辦公室字畫撕毀,古董砸了,計算機摔了。為了維持學校的運轉,只好再從臺北籌募資金。也因此,大家認為林志升還有錢,后來遭兩名歹徒綁架,并痛毆一頓,要求〝還錢〞,林志升說:「我的錢已被法院查扣了,你如果能說動書記官,也許能拿到錢。」

那后來呢?
兩名歹徒押他去法院見書記官,他趁歹徒不注意交了一張紙條給書記官,上面寫著:「我被綁票了,趕快報警!」書記官手拿紙條向兩名綁匪搖晃,「他要我報警耶!行嗎?」綁匪說:「行!那就報吧!」來了幾名公安,沒對綁匪怎么樣,卻把林志升打入大牢,臺胞證、護照及身分證全被扣留。

看來法院人員、公安及綁匪都是一伙的,綁架揍人只是看看還能不能榨出一點油水來。不過我不懂公安憑甚么理由關他?
林志升也不知道,在坐牢時他絕食抗議,當初邀請他來的市長王榮軒,現在已升為書記,也許怕事情鬧大特來看他。
林志升問:「為什么關我?」
書記說:「你不是被綁架了嗎,我們是為了保護你才請你住在這里」。
「為什么扣留我的證件?」
「證件放在我們這里比較安全!」
關了兩個禮拜把他從牢獄放出,卻換成四名便衣公安把他軟禁在家。軟禁了半年,林志升逮到一個機會,一路坐出租車、輪船、火車,巴士,拼命地逃,因為沒有臺胞證件,最后坐舢舨偷渡金門,結束了他投資中國興辦學校的夢想。

能逃出來也是不幸中的大幸,只是辛苦錢都被假借據吃光了。

買清算過的公司 舊債得還
這種例子還多的是。彰化鹿港有一個家俱商丁松彬及他的兒子丁建華跑來找我,告訴我他們在大陸投資遇到的困境,我為他們開了一個記者會,將他們在中國大陸遭到不平的待遇公布出來。

是怎樣的過程呢?
丁松彬是一個做事非常謹慎的臺商,他多次去云南昆明考察,看中了一家由臺商經營但已經停工歇業的木材加工廠,為了不要與舊公司有任何牽扯,他沒有接手經營,而是接受當地政府及律師的建議,采取了一條復雜且漫長的路,也就是先清算舊公司,再談買賣。

手續到底有多復雜?花了多少時間?
買賣雙方先簽訂轉讓意向協議書,明文規定轉讓的資產是廠房廠地及設備,不負擔任何公司過去的債務。舊公司先向政府有關單位申請清算,要有董事會決議,清列所有債權與債務,要二次登報發布公司解散消息,要求債務人及債權人出面清算,要經過國稅局、省市稅局、昆明海關、商檢局、工商局、勞動局等十幾個單位的批準,最后由昆明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批準這筆買賣,并明確規定:如果還有任何債權及債務問題一概由賣方負責。

聽起來好復雜!
花了一年的時間,為了求一個安心,新的豐禾木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終于在二OO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成立了,丁氏父子認為這樣的等待是值得的。
再經過一年的努力,員工漸漸增長到一百人,也接到國外訂單,剛開始嘗到成功的滋味時,不料在二OO三年六月初,一家叫越洋經貿公司拿了一張借據登門討債,上面蓋了舊公司的公司及董事長印鑒,金額為四百六十二萬人民幣,是當初購廠一百八十萬的二倍半以上,借款日期是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丁氏父子倆慶幸他們當初的憂慮是對的,他們的公司一切依法成立,因此沒有理會這件事。

那真的沒事了嗎?
兩個星期以后臺商丁氏父子被起訴,丁氏父子認為:
一、 新公司與舊公司無關,有原買賣合約及昆明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批文。
二、 為何不在二次登報發布公司解散之法定期間,出面要求償清債務。
三、 462萬人民幣巨款沒有從任何銀行的提款記錄,也沒有存入舊公司銀行的記錄,舊公司的賬目中也沒有這筆資金的登錄。
三個月后法院判決出來了,法官不理會臺商的這些理由,只認定借據是真的,臺商就必須還四百六十二萬人民幣及利息。

天啊!那他之前那么辛苦申請清算不就沒用了?
是啊!早知如此那還干嗎向政府有關單位申請清算?干嗎登報發布公司解散消息?干嗎要求債務人及債權人出面清算?干嗎還要經過國稅局等十幾個單位確定老公司沒有留下任何爛攤子?

既然已經確定舊公司沒有留下任何爛攤子,竟然以一張不知哪里冒出來的借據,作為判決唯一依據,這根本沒有道理而且不可思議!那丁氏父子如何自力救濟呢?
當然,他們找到昆明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的主委,因為最后是他批準的。外經委的答復是:「我們中國司法是獨立的,判決結果合不合理?我們是無權也無法干預的。」外經委把責任推得干凈,用司法獨立這塊遮羞布是何等諷刺!

您后來幫得上忙嗎?
我為他們開了一個記者會,臺灣日報、自由時報及中國通雜志都有大篇幅的報導,我請他們把這些報導帶回去給昆明領導,并表示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將持續追蹤這個案子。書記告訴他上訴時平反,但是先決條件是不能再與本協會聯系。

理事長,請問這種《假借據 真要錢》的陷阱,臺商怎么樣避免呢?
臺商在中國大陸絕對不能買二手公司、二手工廠、或二手學校,即使這個公司、工廠或學校已經經過合法的清算手續,登報清理債務,工商稅務單位的檢驗,外經委的最后的批準,更甚至于書記的拍胸脯保證,都是不保險的!但是這個陷阱又有幾個臺商會知道呢?又有幾個鼓吹西進的政府官員或政治人物清楚呢?游戲規則是他們的訂定的,他們要怎么解釋就怎么解釋,他們是裁判,也是球員,你對付不是一個人,或一個公司,你要對付的是一個官民聯手的共犯結購,只要有沖突,臺商永遠是輸家!司法就是對付臺商最兇狠的利器。

這些教訓希望所有去大陸投資的臺商都能知道。謝謝理事長的說明,《投資中國 你必須知道的陷阱》就為您進行到這兒,下一集節目理事長還要為大家分析投資中國的案例,請繼續收聽!
陷阱六 強取利益 不從囚禁
當中方強取豪奪時,你不肯輕易就范,還要到處投訴,那就把你關起來,折磨你,威脅你,瓦解你的斗志,最后你不得不屈服。

大家都說中國處處是商機,那有沒有陷阱呢?對有興趣去中國投資的朋友,我們特別制作共十二集《投資中國 你必須知道的陷阱》系列節目,俗語說得好,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我們請臺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博士,來談一談投資中國有那些陷阱,如何避免踏入陷阱,歡迎收聽第六集,《強取利益 不從囚禁》。我是李陵,高理事長請與我們談一談這個《強取利益 不從囚禁》。

資金被坑提訴訟 反遭非法拘禁
二OO四年二月三日亞洲女鐵人紀政女士陪同臺商張仲新的母親林玉祝女士來找我,告訴我臺商張仲新的故事,希望我能幫忙一起營救張仲新。
張仲新曾經是蔣經國座機組的副飛行員,一九九三年退伍后投身于人造草皮行業。一九九七年到北京獨資成立「奇為公司」,生產PP塑料人工草皮,賣給學校作為運動場跑道,由于技術獨到,品質優異,接了不少訂單,生意非常好。這個時候山東省「泰山體育器材集團」董事長卞克良多方熱情邀約,向他游說一起投資。

聽起來很不錯,后來呢?
雙方在二OO二年五月十六日合資成立「樂陵泰山場地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張仲新以生產設備、生產技術及手上的訂單做為投資,占三成股權,擔任總經理,負責生產及業務。中方卞克良提供廠房、辦公室及現金等,擔任董事長,負責管理、財務及會計。張先生原有辦公室的設備、計算機、業務車輛等折合一百多萬人民幣賣給新公司,這筆錢不是投資款并承諾日后以現金付給。

這位張仲新先生擔任總經理,負責生產及業務,所以新公司還是要靠臺商去打天下。臺商看重「泰山體育器材集團」,也許因為它是一家專業體育器材的大公司,一定有固定的客戶。
沒錯,張仲新認為有一個大公司做后盾,成長的速度會快很多。但他萬萬沒想到中方卞董事長另有陰謀,不但沒有依約出資,也沒有依承諾付給臺商欠款,并且勾結銀行以公司名義貸款八千萬,挪作他用。有一天張仲新拜訪客戶回來,發現公司及工廠大門深鎖,打聽之下,公司已于二OO三年十月十日結束營業。他找到卞董理論,卞董說:「公司欠銀行很多錢,垮了!你趕快回臺灣去吧!」張仲新很無奈,回到北京找律師商量,在二OO三年十一月十二日向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理事長,前幾集你跟我們分析過,臺商在中國大陸很難打贏官司的。
沒錯!但是張仲新不知道。后來主審這個案子的法官來北京找他,再三勸他撤銷這個案子,并明白告訴張仲新,是無法打贏這個官司的。張仲新與律師商量,認為對手在地方上是絕對有影響力的,為了使該案得到公平審理,直接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案件移轉,同時告知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這下子卞董緊張了,先下手為強,與樂利市公安局、德州市公安局及卞董的人員聯手,到江蘇省泰州市把張仲新抓回關入德州看守所。

把人關起來可就嚴重了。公安可以這樣隨便抓人嗎?都不需要一個理由呀!
抓人的借口是〝挪用公款〞,原來張仲新有一筆貨款沒有交回公司,但張仲新表示這是用來抵新公司成立時,承諾新公司要付原辦公室設備、計算機、業務車輛等的錢,而這筆錢一直賴著沒付,是彼此都知道的事。
張仲新被關的初期,律師還可以去看他,對方放人的條件是「撤銷告訴并立即回臺灣」,張仲新不同意,從此以后律師或家屬都無法見到他,紀政同張仲新的媽媽來找我時,他已被關了四十多天,超過了法定拘留期限。

撤銷告訴我懂,但是為什么非得要張仲新回臺灣呢?
因為新公司向銀行貸了大筆資金,想以臺商畏罪潛逃結案。

原來如此,理事長,你幫得上忙嗎?
我打電話給海協會王小兵副秘書長,我告訴他:張仲新的媽媽為了救兒子,請了八位國民黨、八位親民黨、兩位民進黨及一位新黨委員,共十九位立法委員書面連署聲援她,這些資料早已給了山東省有關單位。如果民進黨立委、紀政、與我一起出來開一個記者會,由張仲新他媽媽哭訴她兒子被迫害的經過,會對連戰的選情產生負面的影響。王小兵副秘書長立即連絡國臺辦,派經濟局經濟糾紛處劉建中處長飛往山東,交涉了一星期,最后以〝取保候審〞放人。

〝取保候審〞是什么意思?總之張仲新是放出來了,這是不是與你所說「沒有一個受害臺商能討回公道」有點矛盾?
〝取保候審〞并不表示無罪,只是被保出來,暫時獲得自由。這個案子受到中共中央的關注,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十九位立委及整個社會的關心,德州公安局不敢把事情再鬧大,到目前為止已經一年多了,從未再追究這個案子。人是自由了,但是投資的損失還是沒有拿回來,所以我說的「沒有一個受害臺商能討回公道」,仍然正確。

這個案例很值得重視,已經威脅到臺商的人身安全了!最后還是把事情擴大才換回人身的自由。這種威脅臺商人身安全的案例還有嗎?


資產被冒貸挪用 舉發反被關入死牢
臺商洪肇銘一九九一年就到大陸投資,在海南、四川、云南、廣東等地都擁有果園,是一個合法經營果農業的臺商,也是海南島三亞市臺商協會的副會長。因為他的事業很多,一九九八年他將海南島的果園交給了一位山東人邱奇經營,合約言明七三分賬,經營者邱奇分獲利的三成,代管期定為一年。但一年過后,不但分不到任何利潤,而且賬目不清,洪先生只得自認倒霉,要求收回經營權。

嗯!這只能算是投資失敗的例子,好象與今天談的陷阱不太一樣阿。
事情不只是這樣,邱奇不愿意繳回經營權,繼續鳩占鵲巢。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臺商洪肇銘只好告上法院,因為產權及合約都很清楚,最后他還是贏了官司,也拿回經營權。經營權取回以后,他才能整理賬目,此時豁然發現果園已被邱奇私下抵押給樂東縣農業銀行,貸了四百萬人民幣,但這筆錢并沒有入公司的賬,臺商洪肇銘雖然很氣,心想我總算抓到你犯罪的證據,偽造文書、侵占、挪用公款等罪名應該是跑不掉的,他向當地公安報案。

這個大陸人邱奇被逮捕了嗎?還是跑了?
這個大陸人并沒逃,那筆四百萬人民幣的貸款并不是他一個人獨吞。當地縣領導及有權力的單位都分到好處。洪肇銘二OOO年四月報的案,三個月后,公安沒有抓邱奇,卻把臺商洪肇銘打入大牢,罪名是詐騙,與死刑犯關在一起,還刑求逼供,要洪先生承認已把果園賣給邱奇,以回避當地縣領導等人的刑事責任。

怎么這樣大逆轉,一下子原告變罪犯,又是一個威脅臺商生命安全的案例,洪肇銘最后放出來了嗎?違法貸款四百萬人民幣追回來了嗎?
臺商湊了三十萬人民幣把他保出來,洪肇銘還得去處理其它省份的果園業務,有一次說他回來晚了,又把洪肇銘關起來,他只能再次籌錢交保釋金放人,經過兩次的震撼教育,臺商洪肇銘怕死了,不敢再追究貸款的事,公安也就不再抓他,兩次的保釋金當然都拿不回來,因為早已變成公安的獎金了。

成功的臺商瞬間成了階下囚!還2次強迫交保證金,到中國投資的臺商被迫害到這種程度。
中共官員的腐敗人盡皆知,類似的案件多如牛毛。我呼吁受害臺商應該勇敢地站出來,揭發被迫害的事實,唯有如此,你才有可能保住你的部分權益。

是呀!與你談到現在,我不敢再去中國旅游了,更別說去投資,可是為什么還是有這么多臺灣人與華僑前往投資?
他們不了解投資中國不為人知的黑暗面,大部分受害臺商不愿意說,因為失敗是一件丟臉的事;也有部分受害臺商不敢說,因為受了統戰單位的威脅,說了就是丑化中共,那臺辦人員就不便為你討回公道。

對呀!上回你提過,臺辦人員常用這種假扮好人的手法,結果是越來越多人受害。我想知道臺商是不是特別容易被欺負?
這個問題可以這么說,中國自解放以來從來就不是一個法制的社會,大特權欺負小特權,小特權欺負無權無勢的老百姓,在中國是正常現象。鄧小平的經濟改革并沒有帶來政治改革,倒反是經濟的利益加速了政府官員的腐敗、人心的墮落及社會的沉淪。一個擁有巨額財富而無權無勢的臺商,當然是個好欺負的對象。不過美國華僑、日本華僑或東南亞華僑也一樣被欺負。

有沒有海外華僑去投資卻被關押迫害的例子呢?
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成立不久,我接到紐約、舊金山、洛杉磯、溫哥華及東京華僑投訴的電話,都是受害者,溫哥華來的電話一聽就知道是北京人的口音,他是十幾年前移民加拿大的中國人,后來再回到中國投資,結果一樣被坑。

看起來不只是臺商,連華僑都不能幸免。
最令我感傷是一封從美國來的中文傳真,屬名是一群美國洋人,信中說他們是史丹佛大學的MBA畢業的同班同學,共同成立了一家貿易公司,賣醫療器材給中國,生意不錯,就請華裔同學邵裘德去上海成立分公司,邵裘德在上海運作的很不錯,生意很好,有一天一位稅務人員來訪,告訴他公司涉嫌逃稅,邵裘德說「我們是規規矩矩的生意人,我們決不逃稅。」
稅務人員說:「不要太激動,有問題我們可以談。」
邵裘德說:「我們沒有逃稅,有什么好談的。」
結果四個月以后公安以逃稅為名把他拘捕并關進監獄,一年后被判十六年徒刑。

十六年?太離譜了吧!他具有美國人身份,美國政府救不了他嗎?
他的同學什么途徑都試過,也成立了一個營救邵裘德的〈www.freejudeshao.com〉,
美國駐中國雷德大使還前往探視,但畢竟無力干涉中國的內政,到目前為止邵裘
德已被關了七年。
你知道中國司法腐敗有多嚴重嗎?最高人民檢察院韓抒濱院長向全國人大報,在二OO二年冤、假、錯的案子就有十萬件,沒平反的又是這個數字的多少倍?

這真的是一個值得大家深思的訊息,想去和已經去中國投資的朋友不能不重視。謝謝理事長的說明,《投資中國 你必須知道的陷阱》就為您進行到這兒,下一集節目理事長還要為大家分析投資中國的案例,請繼續收聽

本系列文章及錄音轉載自 臺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出版
高為邦博士著作 「投資中國你必須知道的陷阱(附光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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