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報道,許多在關押期間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他們的親屬有的從未見到遺體;有的雖然見到,但不許查看,直接強行火化。以下請聽:趙廷雲被抓九天死亡,屍體僅剩三種臟器的真實故事。
趙廷雲,女,54歲,是河南省新鄉市客車廠一名職工,1998年修煉法輪功之後,身心受益極大。99年7.20中共鎮壓法輪功後因堅持信仰,多次遭中共610組織的騷擾、關押和迫害。
2000年,趙廷雲多次進京說明法輪功真實情況而被關押,關押期間,趙廷雲經常遭到辱罵、毆打、電擊、曝曬、手銬、腳鐐等酷刑的折磨。
2006年元月6日,趙廷雲出門後被警察抓走,關押在新鄉市拘留所,九天後,新鄉市監管支隊隊長許強要求趙廷雲丈夫在趙廷雲死亡檢驗報告上簽字,但不許家屬看遺體,並且威脅說:超過12個小時屍檢就不準確了。趙廷雲的遺體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做了第一次屍檢。
監管隊經趙廷雲家屬多次要求,同意家人見遺體最後一面,當時監管支隊隊長許強帶著4∼5個穿警服的警察,還有十幾個便衣跟著。許強說,兩天之後必須火化,希望家人配合簽字,如不簽字,仍將強行火化。趙廷雲家人拒不配合要查清死因。許某說:沒什麼原因,就是絕食脫水餓死的。
當時家人看見趙廷雲面部表情極其痛苦,脖子扭曲,面脫像。家人在整理趙的遺體時發現:脖子有一處約4∼5寸長的紅印,是外傷,左耳上方也有一寸多長的傷口,肉往外翻。後來又摸到腦後致命部位有腫塊,呈橫條狀。
家屬喊許強過來看,許強趕快擺手說:「我不看,我不看。」一邊說著一邊向後退,最後幾個警察全跑到外面去了。從這以後他們再不提簽字火化的事,但是卻在存放遺體的太平間周圍布下了24小時的崗哨,不許任何人接近,家屬多次要求再看遺體,但一律不讓見。
事隔三個多月,河南省新鄉市公安局人員通知趙廷雲家屬說要進行第二次屍檢。在殯儀館,法醫當場拆開上次屍檢後縫合的線,看到體內只剩腸、膀胱和子宮三種臟器,其它的都被摘除,胸腔右側有淤血,並有粘連。據悉,公安人員進行第二次屍檢之後將強行火化趙廷雲遺體。
趙廷雲家人托人去北京找律師,結果得到的回音是:這事只能認了,這個政府太壞,你們再追下去,弄不好還得丟命。
趙廷雲家人被逼走投無路,抱頭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