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7.20以來,有相當數量的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一去從此杳無音訊,家中親人望眼欲穿,但 就是生不見人,死不見屍。吳明忠原籍四川省儀龍縣三河鎮,1988年成都電子科大畢業,原任職於四川成都市新都電子路原紅光七分廠。
2002年農曆大年三十,吳明忠被成都金牛區派出所警察抓捕。數日後的正月初七,金牛區派出所通知家屬,說人已「自殺」。家人未見到吳明忠的遺體,只有一個被警察稱是吳明忠骨灰的骨灰盒。
2000年1月5日,吳明忠到一名法輪功學員家裡切磋時,遭人密報,被抓捕到新都區城西派出所,並判勞教一年半。在資陽市大堰勞教所裡,吳明忠受盡警察的酷刑折磨。
大堰勞教所曾經組織了一批警察到其他勞教所「學習」所謂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方法。
勞教所的具體做法就是,找一批勞教犯人以侮辱、戲弄、毒打的方式折磨法輪功學員。如:強迫法輪功學員光著腳在曬得發燙的水泥地上跑,有的從早上跑到天黑。對於堅持信仰不妥協的學員,警察則輪流換班,不准法輪功學員休息,不准喝水。中午只允許10分鐘時間吃飯,之後又被強迫在烈日下站軍姿,搬運重物 跑步等,高強度的勞動一直持續到很晚,不讓法輪功學員有任何喘息的機會。
然而,對於這些折磨法輪功學員的犯人,警察卻給他們每個月減刑5天的獎勵。
之後,吳明忠絕食表示不再配合警察的迫害,卻遭到強行灌食,警察還將吳明忠嘔吐出來的食物再灌回胃裡,並強行輸液,又以電棍和警棍對吳明忠用刑。
2001年6月,吳明忠被釋放回家,但仍然時常受到公安局及公司的威脅及騷擾,吳明忠因此被迫流離失所。2002年農曆大年三十,吳明忠再次被抓,從此下落不明。
農曆正月初七,成都金牛區派出所警察通知家屬說,吳明忠已經「自殺」。當吳明忠的父親趕到派出所去,沒有看見屍體,也沒看見照片,只有一個骨灰盒。
吳明忠的父親說,光憑一個骨灰盒不能說明就是吳明忠的骨灰,沒有看見屍體他不願相信吳明忠已經死亡。
吳明忠究竟哪兒去了?至今一直是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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