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30日,焦作市人民醫院內,警方佈置了一出由多名醫生搶救一名病危者的假場面,企圖蒙騙世人迫害法輪功學員白愛香致死的事實。2002年4月22日晚間9點,焦作市萬方橋下,法輪功學員白愛香與王麗葉正貼著大法真相標語時,東方紅派出所警察突然出現,不由分說便將兩人抓捕,並帶到派出所三樓,將她們二人分開審問。
由於無故抓捕,白愛香不願配合審問,警察便對吳愛香展開一頓毒打:一手抓著白愛香的頭髮,另一手不斷用重拳 擊打胸口,還一邊用膝蓋頂她胸腔。審問沒有結果,警察吳小華把吳愛香按到地上,長時間將她雙手反扣在背後,直到白愛香要求上廁所才放下。
白愛香趁上廁所警察不注意時,從三樓跳下,造成左踝骨及肋骨多處骨折,警察追捕到白愛香後,不把她送醫院,而是對已摔成重傷的她繼續刑求,直到她昏死過去警察才急忙將她送到人民醫院搶救室,但一直拖到第二天才拍胸部的片子。
拍片結果顯示:肋骨一 邊摔斷兩根,一邊摔斷五根,且造成肺部多處穿孔,醫生建議立即進行手術,否則有生命危險。但警察卻說不能手術,只能讓白愛香自然恢復,自己慢慢長好。
白愛香住院期間,警察24小時嚴密監視並封鎖消息。每天在病榻邊逼迫白愛香做所謂的「交待」,東方紅派出所所長郭發展還說:「不交待以後有你受的!」
到了第八天,白愛香幾乎喘不上氣,醫生說應該通知家屬了。但公安局仍派了許多警察監視著白愛香,即使家屬到了醫院也不讓知道白愛香的情況,。
等到白愛香停止了呼吸,焦作市公安局山陽區分局局長劉世振在病房門口,對著圍觀的群眾喊:「不惜一切代價搶救」。然而白愛香早已香消玉殞,被迫`致死。
在許多警察及便衣全程監視下,白愛香遺體被強行送到火化場解剖,警方強迫家人簽字,然後強行火化。公安局的整個處理過程意圖非常明確:就是要封鎖白愛香被迫害致死的消息。
而和白愛香一起無故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王麗葉,後來被判3年勞教,關押在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