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3日凌晨,大慶法輪功學員程佩明經過17天絕食抗爭,從龍南醫院走脫。大慶警方已懸賞通緝,並利用黑社會和高科技等手段,投入大量警力搜捕。程佩明因堅持信仰,被判刑8年,已關押近5年。關押期間曾被610警察施以電擊、老虎凳、竹籤釘手指、火燒、毒打等多種酷刑。
2004 年7月1日,程佩明被抓入大慶監獄,因出現肺結核吐血被送往醫院搶救。開胸手術後第9天,一尺二寸長的的刀口尚未拆線,監獄就將程佩明帶回監獄,並且不讓家屬探望。為此程佩明的父母、姐妹、妻子與孩子,舉著程佩明受酷刑後的照片,打著 「還我親人程佩明」 的橫幅,於2004年11月26日,前去大慶市政府找市長討還公道。大慶市長下令對程佩明所有親人,包括孩子都抓捕關押。
2006年3月3日凌晨,程佩明因出現生命危急在龍南醫院搶救時奇跡走脫。大慶監獄極為恐慌,立刻報告大慶市610。
3 月4日,大慶 「公安」 出動了20多名警察到其他法輪功學員家中進行抄家。大慶地區各大小醫院也被搜查一遍,警方24小時盤查離開大慶市的各個路口車輛,還到程佩明的老家雞西市搜查,並派多人到北京攔堵截訪。
另外,大慶警方還發佈了通緝令,懸賞3萬至5萬元抓捕程佩明。但是在 「懸賞令」 中,沒有提到程佩明是法輪功學員。
據瞭解,大慶監獄副監獄長王英傑 曾令獄政科副科長田喜峰,通過黑社會的渠道探聽程佩明消息,結果黑社會的人說:我們從來不與法輪功有來往,無法探聽。
目前大慶市公安、國安、武警、獄警全部出動,正強力抓捕程佩明,以防止警方酷刑手段的曝光。但是很多警察、獄警、武警對大慶監獄興師動眾抓捕法輪功學員,態度消極、應付了事。
程佩明於2001年5月11日參加黑龍江省雞西市心得交流會時,被警察抓走,當場遭到毆打。在雞西市公安局雞冠分局,程佩明被綁在老虎凳上30多個小時,警察拳擊他的兩腮;用雙手摳他的大腿根,致使他一度虛脫;同時,警察給程佩明戴上鋼盔,用鐵錘砸鋼盔,程佩明因而昏厥;警察還反覆用火燙他,用竹籤釘入他的指甲..等。
程佩明絕食抗議,看守所副所長張義強迫他吃飯並下跪,程佩明拒絕之後被扒光衣服,遭到電擊嘴和生殖器官等敏感部位,直到電棍沒電。
2002年元月,雞冠區法院判處程佩明8年徒刑。程佩明被轉至哈爾濱監獄集訓隊時被戴上60斤的鐵鐐,警察利用犯人張曉鋒、倪傑等對程佩明人身侵犯、暴力攻擊。程絕食抗議,警察和犯人用長毛巾勒住他的嘴,用手指彈他的眼珠,並毆打兩耳,捏睪丸..等暴力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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