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消息,河南省周口市蔬菜鄉西楊莊村6組,46歲的法輪功學員李俊臣,於2001年11月20日遭當地沙廠派出所酷刑致死。據知情者透露,李俊臣曾患末期肝癌,醫生告知:最多僅能再活三個月!李俊臣於1999年3月修煉法輪功後,肝癌即不藥而癒,被視為奇跡。因此即使法輪功遭政府鎮壓,李俊臣仍堅定修煉。
1999年臘月,警察闖進李俊臣家中搜查,拿走現金200多元後,將他抓捕到川匯區沙河北看守所強行洗腦,其間受到警察的打罵和侮辱,後來家人以1000元代價才將李俊臣擔保出來。
2000年1月24日,李俊臣在周口市沙廠被派出所所長何偉和幾名警察將他抓捕到周口市政保大隊,關進看守所。李俊臣在看守所裡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早晚餐只給少量食物,晚上還要值夜班,獄警並縱容及唆使犯人對他打罵。在其家人交付2000多元後,李俊臣才被釋放回家。
一年後,也就是2001年1月24日,李俊臣正在做生意,大隊支書安守成、李玉來等人,未經法律依據與程序,便將他從家中抓捕到大隊部,軟禁了3個月,24小時派人監控。接著在4月28日左右,市公安政保股長李玉正、劉迎東、高峰、黃金啟等人,指揮蔬菜鄉政府書記和一名司機開車將李俊臣送到周口市6.10辦公室組織的洗腦班進行迫害。
據消息指出,洗腦班由周口市政法委書記王建國、市6.10辦公室主任常亞平、黃金啟負責。每天讓周口市黨校的校長、教師來「上課」,逼看誣蔑法輪功和誹謗法輪功創始人的錄像和書,被逼迫寫反對法輪功的體會、轉化書……。
因李俊臣不配合而被關押了7個月之久。期間,警察用膠棍對李俊臣施打並用電棍電,導致他出現肺部嚴重疼痛,虛弱等症狀。
派出所警察和西楊莊鄉政府人員,用現金收買一些不瞭解真相的群眾,讓他們誹謗法輪大法,鄉政府還找來記者採訪錄相,為陷害法輪功製造假證據,
2001年8月初,警察又將李俊臣抓捕到市拘留所。因他絕食抗議,警察便將他關在十幾平方米的小屋裡,讓他吃半生不熟且不乾淨的飯,李俊臣睡在地板上,前後整整8天。
被拘20多天後李俊臣開始出現嚴重腹瀉,健康每況愈下,但公安政保高峰、黃金啟、拘留所所長竇艷奎卻未做任何處置。李俊臣家人花了700多元錢讓他「保外就醫」。
送到醫院時,李俊臣已臉部發黃,全身嚴重水腫,由於病情惡化及傷口感染,李俊臣於2001年11月20日死亡。
[ 希望之聲首發,轉載請註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