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鄉市54歲的法輪功學員趙廷雲,2006年元月6日遭警察拘捕,關押九天即被迫害致死。據明慧網消息,家住河南省新鄉市客車廠家屬院的趙廷雲,原為新鄉市客車廠職工。1999年7.20 開始鎮壓法輪功之後,趙廷雲被迫下崗在家。受迫害致死前即長時間遭警察騷擾、關押和迫害。
根據消息指出,在2000年5月13日,趙廷雲和新鄉市、縣100多位法輪功學員集體在文化宮煉功時被抓,關押在新鄉市新輝派出所。警察將趙廷雲背銬在樓梯的鐵欄杆上10天10夜,不許她睡覺,使得趙廷雲兩腳腫脹,手腕被銬出傷口並流膿血,雙手黑青腫大。
為了向政府部門講清法輪功真相,趙廷雲在2000年三次進京上訪,三次皆被北京天安門分局警察當場打昏,送至看守所關押,期間被辱罵、毆打,還遭電擊、曝曬、手銬、腳鐐等酷刑。
2002年11月7日,趙廷雲在給其值班的丈夫送飯途中,遭警察劉德勝強行取走其家中鑰匙,然後夥同另外兩名警察抄了她的家,被帶走了一台電腦、法輪功書籍和資料,同時將趙廷雲拘捕,關押在新鄉市看守所。
據知情者表示,在新鄉市看守所裡包括趙廷雲在內的法輪功學員集體採用絕食的方式,抗議迫害,而看守所警察則對參與絕食的學員灌濃鹽水。趙廷雲絕35天後被判三年勞教,後來因她身體虛弱,在勞教所、看守所都拒收的情況下,才被釋放。
2003年6月19日上午,由當地派出所指導員領頭,將趙廷雲無故從家中抓捕到派出所,當天下午趙廷雲被延津縣公安局國保科4名人員,帶到延津縣公安局毆打,關押12天後釋放。
2006年元月6日下午5點多,趙廷雲在前往法輪功學員李北平家途中,在新鄉市紅旗醫院附近再次被警察抓捕。晚上,牧野公安分局錢姓大隊長及兩位科長帶領一批警察,到趙廷雲家翻箱倒櫃,拿走了法輪功書籍及許多法輪功資料。趙廷雲的丈夫劉安運,也在當天晚上被抓到760廠招待所關押了三天兩夜。
趙廷雲遭抓捕後被關押在15號屋,並開始絕食抗議。警察在元月10日對趙廷雲施以濃鹽水灌食的酷刑,13日上午、下午又各灌一次,不久,趙廷雲開始吐血。元月15日趙廷雲在被抓捕後第九天,受酷刑致死。
知情者透露:元月15日晚上,趙廷雲的丈夫劉安運即無罪釋放,並被要求在趙廷雲屍檢單上簽字,卻不讓見趙廷雲的遺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