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法輪功學員姚三中,34歲,為一名藝術教師。姚三中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河南漯河6.10辦公室判三年勞教,關押到許昌勞教所。據明慧網消息,姚三中在勞教期間,堅決不放棄信仰,被獄警迫害得奄奄一息,勞教所怕出人命承擔責任,2002年12月底匆忙替姚三中辦了病保,讓家人把他送到醫院搶救。姚三中在醫院接受近一個月的治療,每天醫療費高達幾千元,但傷勢嚴重終究不治,於2003年1月中旬去世。姚三中被迫害致死後,漯河6.10辦公室人員嚴密監視他的妻兒,不允許她們對外透露任何消息。
據知情者揭露,2001年3月21日,勞教所開大會誣衊法輪功,當時在台下包括姚三中在內的13名法輪功學員為抵制誣衊,高呼「法輪大法好!」獄警指使刑事勞教犯將喊口號的法輪功學員按倒在地,對他們拳打腳踢,視為「頑固分子」,逼迫他們寫檢查認錯,這13名法輪功學員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
知情者又說到,獄警為使姚三中屈服,用高壓電棍電擊,並連續八次對姚三中採用上繩酷刑。二大隊的教導員朱金奎、副大隊長鄭琦組織該隊近200名刑事勞教犯人對姚三中進行所謂的「幫教」,每位刑事犯被要求必須狠狠的打姚三中,不打的當場挨整,姚三中被打的不成人樣。獄警還命令吸毒犯用塑膠涼鞋底連續兩天不停地抽打姚三中的臉,造成他多天不能正常吃飯,又被加期十個月。事後,參與迫害的刑事勞教犯都得到了1-3個月的減期。
2001年9月三大隊二中隊趙姓隊長指揮多名犯人毆打姚三中,並施以電棍電擊、繩刑等。原因是勞教所「新」規定:不准法輪功學員說話,而姚三中和別人談了幾句話,違反規定。
2002年5月,獄警為逼迫姚三中穿勞教隊服,便在他雙臂各捆了5繩,並把另一名刑事勞教犯--方四軍,同姚三中銬在一起,讓那名犯人故意給他造成不便,事事處處折磨他,甚至上廁所也不允許,致使其上肢麻木,幾個月生活不能自理。
2002年下半年,許昌勞教所所長閆振業,勞教所副所長曲雙才,指揮獄警對姚三中及其他法輪功學員進行又一輪的迫害:每一個法輪功學員用四個犯人看管,吃飯、上廁所也緊跟著,並放縱看管的犯人對法輪功學員任意打罵。姚三中在肉體及精神的雙重折磨下,病情雪上加霜急遽惡化,終被迫害致死。
知情人士還透露:就在姚三中病保前幾日,獄警還讓他拖著極度虛弱的身體,勞動到凌晨2、3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