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劍梅被強行抽血 突發心臟病 生命垂危黑龍江大慶法輪功學員鄧劍梅,40歲,原華能新華有限責任公司職工.,自99年7月至今,多次被抓、並且被開除公職、被迫離婚、以致流離失所;在哈爾濱監獄曾被性虐待、兩顆下門牙被撬掉、強行抽血時導致她突發心臟病。
99年7月21日鄧劍梅去省政府上訪,被抓到省體育館審訊,派出所扣押他的身份證逼她寫下不煉功的保證。鄧劍梅被釋放之後,被當地派出所列為重點迫害對象。
2000年10月3日鄧劍梅去北京上訪,翌日在天安門廣場被抓,大慶駐京辦事處的左科向她勒索了500元,隔日,鄧劍梅被單位保衛科張明、陸君和派出所所長李繼國帶回,車間主任柳靜勒索鄧劍梅2500多元後,仍被送到大慶市大同區公安分局審訊,之後,鄧劍梅被關押進大慶看守所。看守所韓姓管教將她身上100元現金佔為己有。
鄧劍梅被釋放後,遭到單位和派出所嚴加看管,並晝夜打電話騷擾、派專人監視,各級領導強制對她洗腦,逢年過節不准她回家探親等等。
2000年10月8日,鄧劍梅被單位開除公職,留廠察看一年,每月生活費僅320元。2001年5月29日至30日,燃料分公司書記劉文華和車間主任柳靜,以恢復其公職為名,說公司限三天之內,必須轉化,要挾鄧劍梅寫三書」和轉化其他法輪功學員、並且上電視誣蔑法輪功等,否則就送馬三家勞教所。
鄧劍梅於是被迫流離失所,公司將她開除公職,公安上網通緝,公安局人員去親戚家騷擾,使親人終日不得安寧。據瞭解,鄧劍梅的婆母曾患有嚴重心臟病、高血壓,經鄧劍梅引導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康復,7.20 後她的婆母不堪打壓放棄修煉而舊病復發,癱瘓在床,她的婆母在想念兒媳的痛苦中逝去。
鄧劍梅丈夫張家生也受株連被停發工資,每月只開300元生活費,還罰他現金3000元。丈夫被迫與鄧劍梅離婚。
鄧劍梅與法輪功學員呂淑琴、王法娟、翟志斌,2002年10月31日晚,在東湖居所,被20多輛警車圍困,讓胡路乘風刑警隊破門而入,員警一頓暴打後將他們抓到大慶市看守所。
鄧劍梅被讓胡路區法院判重刑7年。被關押在哈爾濱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在哈爾濱女子監獄,鄧劍梅被罰坐水泥地半年之久;並遭打乳房、踢陰部等性虐待;還遭遇蹲小號、棍棒毒打、鑷子夾眼皮等酷刑。鄧劍梅以絕食抗議轉化,警察利用犯人用棒子毒打她,並且撬掉她兩顆門牙強行灌食。
另外,監獄醫院曾對法輪功學員強行抽血,正、副院長趙英玲、趙惠華夥同10多個警察及20幾個刑事犯,強行對法輪功學員王金范、王玉卓、張保英、鄧劍梅等人抽血。鄧劍梅因為遭驚嚇,突發心臟病。家人要求保外就醫遭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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