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法輪大法學會發布公告指出:從即日起,各省市的主要官員及中共頭目如再有參與或繼續迫害法輪功者,從事新的犯罪行為,一旦其離開中國大陸,將受到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原告的刑事起訴和民事控告,追究其刑事責任,并尋求經濟賠償。?這個公告您知道了嗎?
在中國大陸,新聞媒體無法從客觀的角度報導事件,廣大民眾因此也無法獲得事實真相,希望藉由本臺的報導,讓聽眾朋友聽到真相、了解實情、能對周遭事情有個合理正確的判斷:
請聽以下這個發生在吉林、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報導:
吉林市法輪功修煉者楊麗娟于八月二十四日七點多被吉林市國保三大隊隊長狄士剛和昌邑區雙吉派出所警察徐魯慶等人抄家,并被綁架到吉林市果窖附近的刑警隊進行酷刑逼供,直到八月二十五日下午。后來,楊麗娟被羈押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并且被判勞教一年零六個月。
警察在抄家的過程中,抄走了一些法輪功書籍、尼康數碼相機一部、mp3機六個、電子書五個、現金一千元左右。當時楊麗娟的母親要把裝有一千元左右現金的盒子拿走,被參與抄家的女警搶走,楊麗娟的母親解釋那是生活費,女警察仍然堅持把錢盒拿走。當時拿走的東西并沒有出具抄家清單。
警察隨后把未穿外衣的楊麗娟綁架到吉林市果窖附近的刑警三大隊二樓,進行酷刑逼供,包括給楊麗娟灌芥末水,坐鐵椅子、背劍式戴手銬(也就是一手在上,一手在下,把手背到背后戴手銬的方式,)、另外,楊麗娟還被打耳光、壓腿同時踩腳踝骨、以電棍電臉(楊麗娟的臉頰被電擊而焦黑結痂,一個月后結痂才脫掉)等等。
楊麗娟年逾八旬的父母四處奔波,到吉林市國保三大隊找隊長狄士剛、給吉林市第三看守所、昌邑區雙吉派出所、昌邑分局楊建新打電話,都遭到粗暴對待,吉林市雙吉派出所的警察還告訴楊麗娟的家人,說:九月二十五日將把楊麗娟放了,結果卻在九月二十三日下午二點多判楊麗娟勞教一年半。兩位年邁的老人等來等去,等到的卻是女兒受到酷刑折磨后又被勞教的消息。
之后,楊麗娟的家人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看望楊麗娟時。發現曾經能歌善舞的楊麗娟兩眼發直,像傻了似的,頭發也被剪短。后來家人再去看望她時,楊麗娟的精神狀態才有所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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