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鮮芝,女,43歲,河南省洛陽偃師市緱(gou)氏鎮唐僧寺村法輪功學員,因為信仰真善忍,多次遭受當地政法委6.10組織的綁架、拘留、洗腦、監禁。2001年7月,朱鮮芝被偃師公安局長和政保科等7、8個人劫回偃師市,三天三夜不讓睡覺,嚴刑逼供,還被馬威偉、張長斌施暴強行上背鐐。在無任何法律程式和不通知家人的情況下,2001年9月3日朱鮮芝被送往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
朱鮮芝絕食抗議,被4、5個甚至7、8個人按倒在地,騎在身上,用三把勺子和金屬擴宮器撐開嘴巴強行灌食。朱鮮芝的左腿左胸被踢傷,嘴、喉、舌頭被搗的稀爛,流血不止。還被強制插鼻管、輸液、灌腸。經常被打得頭暈目眩,眼睛幾乎失明。朱鮮芝雖然在2003年元月21日被釋放,但3月6日又遭市6.10人員韓國慶、市公安局政保科張保(音)民、鄉6.10人員馬現武和兩名綜治辦工作人員、鄉派出所干警強行綁架,幾天后朱鮮芝尋機走脫,過著流離失所的日子。
2004年10月12日,朱鮮芝被綁架到偃師看守所,被強制戴上大腳鐐,硬擰死手銬(勞教所自制的扁鋼筋制成和手腕一般粗的圈,然后用鋼絲銷子擰住)。干警朱桂枝,威脅全號在押犯不許和朱鮮芝說話,也不讓她說話,否則就打嘴巴,或用腳踢。接連幾天干警與管教朱桂枝和許姓指導員指使犯人把朱鮮芝推倒在地用皮鞭抽打。打完后手腳帶著鐐銬,讓犯人史意娜看著罰站。
看守所人員還強迫朱鮮芝干活、值夜班。由于體力不支,朱鮮芝幾次昏倒。所長關進祥說:?所里規定不干活就得戴腳鐐?。于是給她帶上了十幾斤重的腳鐐。
朱鮮芝由于身體被迫害的嚴重,吃不下飯,4、5個人和醫生用稀面湯、咸鹽水給朱鮮芝灌食。灌不進去了就用氣包打氣,朱鮮芝被灌得上吐下瀉,甚至吐血。又改換輸液迫害。輸了三天后,朱鮮芝身上已經扎不進去針了。身體極度虛弱,勞教所不但不給檢查,反而將朱鮮芝判刑七年。今年3月24日,朱鮮芝被檢查出為傳染性肺結核,肺部有4公分長的大洞。體重由100多斤降到60多斤,呼吸困難,生命危在旦夕。目前朱鮮芝被關押在偃師華夏賓館,仍被強制灌藥、輸藥。
2005年7月21日,中共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訪問舊金山時,因為迫害法輪功,遭到世界人權組織的刑事訴訟。江氏政權的這一倒行逆施,已激起了全世界善良人們的一致譴責,及世界各國政府的高度關注與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