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淄博勞教所四大隊是專管法輪功學員的大隊。這個大隊的干警知法犯法,經常打罵、體罰、侮辱法輪功學員。2004年2月27日,法輪功學員王興儉寫了一份要求釋放當時被關在禁閉室的學員史昭峰的書面要求,給了帶班隊長郭安榮。當天張兆貴(大隊長)、蒲民先(大隊教導員)、王立軍(七中隊中隊長)、張美德(中隊指導員)、郭安榮(帶班隊長)、錢景榮(干警)輪番毆打王興儉。
第二天早晨,王興儉因傷勢嚴重不能起床,腰疼,小便不利,無法到食堂吃飯。值班隊長張平義說王興儉是裝的,叫了八中隊四個勞教人員硬是把王興儉從床上拖起。
中隊指導員張美德到班組里說:?王興儉,你要敢告我說我打你,我就是脫去這身警服也要弄死你。?帶班隊長郭安榮也到班里說:?王興儉,我看過法律,我弄死你頂多判我違反職務罪,頂多判六年刑,你的小命值幾個錢,你敬酒不吃吃罰酒。?
隔天,王興儉無法起床去上《法律常識》課,警察就叫八中隊四個勞教人員李延森、齊春光、王家祥、郭立新硬抬著王興儉去上課,后來又把王興儉抬到小號關禁閉。王興儉絕食抗議勞教所的違法行為。勞教所找了三個勞教人員張永亮、田弘、王國修對王興儉強行灌食。
另外,被關押在山東省淄博勞教所四大隊的法輪功學員王兆華,男,50歲。山東省臨朐縣人,是一名農民。2003年3月,他因拒絕佩戴勞教人員的標志牌而三次被關禁閉。在禁閉期間,曾四次被淄博勞教所警察施以電刑,每次5、6根電棍電擊半小時以上。從禁閉室出來,王兆華面色蒼白,身體消瘦,精神恍惚,全身遍布被電擊后留下的焦紅色傷痕。
還有莊世君,男,40歲。山東省青島市人,大學學歷。2003年11月至12月,莊世君因堅持自己的合理要求及發表與警察不同的見解而被關禁閉兩次,并受到毆打。一名警察曾踢莊世君的胸部,致使他的肋骨斷裂。
山東省淄博勞教所里的法輪功學員天天吃清水煮白菜。而當上級部門來檢查時,桌面全鋪上新桌布,椅子套上座套,并且擺上四菜一湯。領導走后,淄博勞教所就把菜端走,法輪功學員還是吃蔬菜湯。而法輪功學員一天要干十幾個小時的活,不但勞動是超負荷的,所用的材料甚至都是國家禁用的有毒產品。
這就是淄博勞教所-一個國家的司法部門,凌駕于法律之上,私設公堂,虐待法輪功修煉者的惡行,這樣的執法機關還能秉承正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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