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奧運會於24日閉幕。據初步估計,台灣投資這次奧運轉播權的四家台灣電視台,和中華電信,不但在經濟上蒙受巨大的虧損,同時在賽事轉播上也受到觀眾的批評。據報導,台灣電視學會理事長、華視總經理陳正然估計,這次四家電視台共花了約1億 3,300萬台幣取得奧運轉播權,再加上其他的製作費用等,4家電視台合計的投資成本超過1億8,000萬元,除去廣告的收入,大約每家電視台,各賠損1,500萬元至1,700萬元。而中華電信在兩周的奧運期間,也損失了超過兩億元。陳正然說,比較起上次的奧運,四家一共賠的四百多萬,這一次真是損失慘重。
同時,在奧運開始不久,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不斷的接獲民眾投訴,在收看賽事轉播時,每每在比賽尚未結束前,或於賽局關鍵時刻的時候插播廣告,使觀眾無法完整收看比賽,因此 NCC呼籲電視台,應優先考量觀眾權益。